
2018年11月26日公告
在2016年11月10日,上海人才培訓市場促進中心批復的上海人才培訓市場創新發展學院(以下簡稱:創新發展學院),詳見滬人培(2016)第55號文件。同時注銷機構“可持續發展中心”,詳見滬人培(2016)第54號文件。
該學院于2018年11月22日提出《關于注銷創新發展學院和創建創新發展中心的申請》,認為創新發展學院機構不適應快速發展的項目開展,而MBA項目在原“可持續發展中心”框架下順利進行,但“可持續發展中心”名稱被占用,所以要求改建“創新發展中心”。
經研究,決定自2018年11月23日起正式注銷“創新發展學院”,批準成立“上海人才培訓市場創新發展中心”(簡稱:創新發展中心)要求如下:
1、注銷創新發展學院,收回學院印章,以及工作人員以學院印刷的名片等。
2、成立“創新發展中心”,工作人員可以中心名譽印刷名片等。
3、本著誠信辦學、高質量培訓原則,希望該中心依托上海大學的教學環境和師資優勢,集十多年的高級人才培訓與國際教育合作經驗,再接再厲、更上一層樓。
特此公告
上海人才培訓市場促進中心
2018年11月26日